一是每月对非居民基础台账和隐患台账进行更新,每季度一次全面排查,由区城管委审核、汇总后,向各行业监管部门共享台账信息,实现“双台账”动态更新,推动安全隐患整改;
二是多次组织召开液化石油气工作例会,向企业法人传达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“十四项措施”相关工作内容,通报液化石油气事故调查情况,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;
三是充分发挥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预防和经济赔偿功能,在液化气充装、销售、运输、使用等单位全面推行安责险,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。截至目前,全区液化石油气相关企业投保安责险共计148家;
四是持续做好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、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摸排及更新工作。累计摸排、更新出租地块(含农业用地、废旧厂房、工业大院等)5977块;
五是严厉打击非法充装、储存、运输、经营液化气违法违规行为,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3944人次,聘请专家155人,检查各类用户3196家,发现燃气安全隐患3851项,已整改2503项,整改率69.9%,关闭取缔20家,停产停业5家,收缴钢瓶82个,罚款9万元;
六是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的力量,鼓励通过“12345”和区安全隐患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,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安全氛围。